“三科法门,就是阴、界、入。阴是五阴,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。入就是十二入,就是身外六尘: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,身内六门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界是十八界,就是六尘、六门和六识。自我本性能够含藏一切事物和现象,这叫做含藏识。如果生起分别思量,就是转识。生起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、意识这六识,六识通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门认识了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尘,这样就是十八界,全部是从自性中生起和产生作用的。
“自性若邪,起十八邪;自性若正,起十八正。若恶用即众生用,善用即佛用;用由何等,由自性有。
“对法外境,无情五对:天与地对,日与月对,明与暗对,阴与阳对,水与火对,此是五对也。
“法相语言十二对]:语与法对,有与无对],有色与无色对,有相与无相对],有漏与无漏对],色与空对],动与静对,清与浊对,凡与圣对,僧与俗对,老与少对,大与小对,此是十二对也。
“自性起用十九对:长与短对,邪与正对,痴与慧对,愚与智对,乱与定对,慈与毒对,戒与非对,直与曲对,实与虚对,险与平对,烦恼与菩提对,常与无常对,悲与害对,喜与嗔对,舍与悭对,进与退对,生与灭对,法身与色身对,化身与报身对,此是十九对也。”
师言:“此三十六对法,若解用,即道贯一切经法,出入即离两边。”
]法相:指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(体相),或指其意义内容(义相)。概括一切有生灭变化的现象,也包括永恒的无生灭变化的现象。
]有与无对:有,即存在、生存的意思,用于显示诸法的存在,又有实有、假有、妙有等之别。如三世实有;因缘和合而生即假有;圆成实性其体遍常而无生灭,所以说是妙有。无,即与“有”相对,意谓非存在。佛教认为所谓“有”或“无”之二边(即‘偏有’或‘偏无’之一方)皆为谬误;唯有超越“有”与“无”之相对性,始属绝对之真如。
]有相与无相对:“有相”和“无相”是对称。有相,系指差别有形之事相。又具有生灭迁流之相者,亦称。无相,则指一切诸法无自性,本性为空,无形相可得。
]有漏与无漏对:“漏”乃流失、漏泄之意;为“烦恼”之异名。人类由于烦恼所产生之过失、苦果,使人在迷妄的世界中流转不停,难以脱离生死苦海,故称为“有漏”;若达到断灭烦恼之境界,则称为“无漏”。
]色与空对:色,为物质存在之总称。空,意译“空无”、“空虚”、“空寂”、“空净”、“非有”,指一切存在之物中,皆无自体、实体、我等。
“自性如果邪恶执迷,就会生起十八种邪念;自性如果端正,就会生起十八种正念。恶念起用就是众生之用,善念起用就是佛之用;被恶念所用还是被善念所用,这由什么来决定,都是由自性决定其所用。
“所谓三十六对法,外界无情的事物有五对:天与地相对,太阳和月亮相对,光明与黑暗相对,阴和阳相对,水和火相对,这是无情的五对。
“事物的本性、相状和语言方面有十二对:语言与佛法相对、有与无相对、有色与无色相对、有相与无相相对、有漏与无漏相对、色与空相对、动与静相对、清澈与浑浊相对、凡人与圣人相对、僧人与俗人相对、老与少相对、大与小相对,这是法相语言的十二对。